CLEC投資理財頻道貼文區有一封信,故事很戲劇化:一位讀者已經繳了85萬預售屋訂金,眼看再過一兩年就能交屋、預估7年後獲利450萬,但他接觸CLEC投資理財觀念之後,做了一個決定——直接跟建商違約,放棄那85萬,把賣掉另一間房子的獲利全部單筆投入股市。他形容自己是「賠錢賠得很開心」。

已經付出去的錢,不該決定你下一步

這個決定表面上看是「認賠殺出」,骨子裡其實是正確運用了一個很基本、卻很難做到的財務原則:沉沒成本不該影響未來的決策。已經繳的85萬不管接不接受違約都拿不回來了,真正該比較的,不是「我已經投入多少」,是「繼續走完這條路 vs. 現在轉向」這兩條路線,未來各自能帶來多少報酬。

他算出來的比較是:繼續持有預售屋,扣掉還要籌的140萬尾款跟裝潢,7年後大約賺450萬;如果現在放棄,把同樣的資金單筆投入股市,用長期年化報酬去估算,可能是450萬的3到5倍。多數人卡在「已經付了85萬,現在放棄太可惜」的情緒裡走不出來,他難得的地方是真的把兩條路線的未來報酬拿出來比較,而不是被沉沒成本綁架。

「3到5倍」這個數字,我持保留態度

不過這裡有一點需要提醒:他對「7年後3到5倍」的信心程度,聽起來過於篤定了。股市長期報酬有統計上的期望值,但沒有人能保證任何7年區間會落在哪個位置,尤其是把一整筆資金單筆投入、又疊加房屋出售資金的時機點,實際結果跟預期落差可能很大。沉沒成本的判斷邏輯是對的,但用一個過度樂觀的預期報酬去支撐這個決定,是需要打折扣看待的部分。做決定的理由應該是「這筆錢放在股市的長期期望值合理,比繼續套牢在預售屋更好」,而不是「我已經算好一定會賺3到5倍」。

投資是認知的變現

James老師的回覆有一句話我很喜歡:投資的本質確實是認知的變現。當你真正想通一個道理,短期的虧損或放棄成本,在長期複利面前往往只是微小的代價。這句話跟「沉沒成本不該綁架決策」其實是同一件事的另一種說法——認知轉變之後,你看待「損失」的方式會不一樣,85萬不再是一筆虧損,是換取更好路線的門票錢。

小結

這個故事真正值得學的不是「要不要違約放棄預售屋」,是背後那個判斷框架:已經付出去的成本,不該成為綁架你下一步決策的理由,該問的永遠是往前看的期望值比較。至於未來報酬會不會真的是3到5倍,那是另一個需要保持懷疑、時間才會給答案的問題。

原文:CLEC投資理財頻道貼文〖賠掉85萬我卻笑了!認知改變後,我選擇放棄房子全力投入股市〗(2026年6月12日)